星期六, 十月 25, 2008

连大哥的新短-命文

速看,本文短命
连岳 @ 2008-10-23 23:01:00 阅读(37493) 评论(194) 引用通告 分类: 至少我认为

中国政府今年做的蠢事之一就是凭胡*佳的几篇文章判他入狱。以为这样安了他一个"罪犯"的名头,就封住了别人的嘴。

中国是少数一些仍会因言获*罪的国家。换言之,这是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。胡佳的罪名是所谓的"煽动*颠*覆国家政权罪",姑且不论胡佳有没这种罪,就算胡佳在言论里主张颠覆国家政权,这也是他的言论自由。是任何一个人天然享有的权利。

仅仅说了政府不喜欢的话,就得坐牢。罪在政府,而非胡佳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歌颂共产党,有人可以反对*共产党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赞美自由民主,有人可以诋毁自由民主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宣扬气功迷信,有人可以嘲笑气功迷信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为反对而反对,有人可以为赞美而赞美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追求大一统,有人可以同意分裂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痴迷色情,有人可以反感色情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崇拜专制,有人可以厌恶专制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主张颠覆政府,有人可以极力维护政府。

所谓言论自由是你可以说任何你想说的话。

言论自由是基本的人权。有国民因言获罪的国家一定是侵犯人权的国家。胡佳成为因言获罪的罪犯,""罪*犯"两字,这是政府贴在他这个良心犯身上的红字――在中国政府看来,是屈辱的标志;在正常人的眼中,它意味着美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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